12世纪在英国统治下,英格兰国王“无地王”约翰赋予中级名庄一些特别优惠。当15世纪波尔多乃至现在的阿基坦大区所属的吉耶纳地区(Guyenne)重归法国管辖时,当地资产阶级仍保留着佩剑、拥有大片土地、并且对葡萄园和葡萄酒免税等特权。然而,大革命废除了这些特权,中级名庄的称号也随之湮灭在历史中。直到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大萧条,葡萄酒生产者们才开始重新力推1855年的分级制度,444个酒庄也被批准为中级名庄(Cru Bourgeois),其中6个为特等中级名庄(Cru Bourgeois Exceptionals)。这一制度由曾经起草过著名的1855年等级制的波尔多经纪人工会(le Syndicat des Courtiers de Bordeaux)严格制定。
危机过去后,等级制逐渐衰落,尽管人们曾在1978年试图重振旗鼓,但收效甚微。直到80-90年代,波尔多红酒出现飞速发展,中级名庄的分级才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。推广的重要性与日俱增,不少酒庄开始重新要求使用中级名庄的称号,却不首先重视酒的质量。因此,对中级名庄进行梳理势在必行。经过数次反复,一套新的分级程序终于正式得到实施。它以酒的内在品质为基础每年划分一次,是前所未有的举措。生产者每年都有降级的风险,但对消费者来说却是好事情。
在法国,对等级制吹毛求疵被视为有品位的表现。作为人为制定的规则,它的确总是需要改进的,某些地方甚至不符合实际情况,毕竟没有人是完美的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在一个充斥着各类标签的葡萄酒世界里,这是一种有效的简化工具。而对于生产者来说,也是一种有效的竞争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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